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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日程安排

添加时间:2020-05-20

外国语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日程安排

 

我院英语口译(055102)专业接受调剂,欢迎报考!

一、基本要求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只接受初试外语科目是英语的考生。

二、调剂原则和比例

一志愿合格生源数低于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调剂。调剂时遵循按需调剂、全面衡量、择优选择、确保招生质量的原则。视缺额计划和调剂生源情况,有关专业可适当扩大调剂比例。

三、基本流程

520日,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硕士研究生网上调剂系统开放,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请登录该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521日,我校将会通过“调剂系统”向纳入复试名单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接到复试后及时点击确认,并发送审核材料至指定邮箱,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22日,进行远程面试平台调试工作,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参加平台实操演练。

523日,所有纳入复试名单的调剂考生参加线上复试。

四、咨询方式

需要咨询的考生可发邮件至huebmti@163.com进行咨询;或通过电话进行咨询0311-87655937(商老师)。

五、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一)复试形式

我校2020年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模式,研究生复试依托学校指定的网络复试平台。复试考生须按时参加相关复试环节,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缺考者或拒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二)复试内容                         

复试以面试的形式展开,包括英语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等,英语能力测试(20分)与专业能力测试(80分)总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语言运用能力和交流能力。任一复试科目的成绩达不到满分60%的,即为复试不合格。

六、调剂复试资格审查及材料提交方法

(一)审核内容

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用于资格审核。

1)有效身份证件(正反双面)

2)初试准考证(可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近期免冠2寸照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单位或档案部门公章)

5)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历证书扫描件;国外学历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思想政治鉴定(政审表格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中心-“招生工作”栏下载打印。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鉴定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时间紧迫,拟报考我校的考生,请提前准备好政审表!

7)体检表(考生可在复试结束后,到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需包含心电图、肝功、胸片等项目,并请体检机构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结论不合格的考生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我校。所有考生体检报告原件开学报到时提交研招办,我校不再提供制式体检表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再次组织体检,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将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8)持有CATTI二级合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二)材料提交方法

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将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于202052214点前打包发送至邮箱karenns@heuet.edu.cn;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调剂复试资格审查材料,邮件主题同文件名。

七、复试流程

(一)软硬件准备

1)我院复试拟采用“研招远程复试系统”。为保证视频面试能够正常进行,推荐使用带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音频设备)进行考试,并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

2)有良好光线的复试空间,保持环境整洁,复试期间其他人员不得入场。

3)稳定的宽带或4G网络环境接入,复试期间应全程保持在线。

4)保证报名时的手机号码正常使用并及时关注官网通知。

5)其他必备考试用具。

(二)具体流程

我院调剂考生复试将于2020523日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2020522日下午2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参加平台实操演练,每位考生约10分钟时间;

22020523日上午9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参加线上复试,提前半小时登陆系统候场;

42020523日下午,完成复试评分、核分、登统和上报工作;

52020524日(预计)公布拟录取名单。

(三)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

链接: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八、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复试录取最终成绩的计算办法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加分项)×70%+复试成绩×30%

在上述计算公式中,复试成绩为所有复试科目成绩总和(不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

(二)复试合格考生复试录取最终成绩并列情况下的录取规则

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若最后一个招生名额出现若干最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如下原则录取:

(1)优先录取具备初试加分项条件的考生。

(2)优先录取校内调剂考生。

(3)优先录取初试成绩总分最高者;若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的,录取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最高者;若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也相同的,录取专业面试成绩最高者。